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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2

學位考申請SOP

線上申請學位考流程

  • 學位考申請需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方能辦理學位考試,並事先確認口試日期、地點、口試委員。
  • 申請前請確認已完成「學術倫理課程」與「性別平等教育課程」(110學年度後入學者適用)
  • 申請學位考試的研究生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連結系統→陽明校區」,點選「校務資訊/課務系統/學位考申請」連結,填報申請資料。)
  • 線上填報完成後請列印申請書並填妥,經申請人本人及指導老師簽章後,請於學程辦公室指定時間(開學後第二週、第八週、第十六週)逕送學程辦公室資格審核。
  • 完成申請後,若有任何更動(如更改口試日期、更換口試委員),請至學位考申請頁面進行更新,並立即告知辦公室,最遲於口試前兩週提交相關文件至辦公室(如研究所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異動申請書)
  • 請同學於口試前七天,自行至學位考申請頁面下載委員聘書。
  • 已於前學期申請過學位考但未舉行者須至線上新增學位考申請,並依上述流程重新申請。

 

申請學位考應備文件

  •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 歷年成績單
  • 當學期修課證明: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及畢業條件者需檢附。

 

論文封面、書名頁格式

學位口試應備文件(112學年度後申請適用)

(以上資料以教務處公告之最新版本為準)

(各項資料需簽名的地方,請確認簽名完畢再繳回)

 

 

請領學位考費用流程

  • 學位考試委員口試費:碩士班每生每位指導教授支給4,000元;口試委員支給1,000 元。
  • 學位考試校外委員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報支,交通費需註明起訖站提供相關證明。
  • 學生於學位考前,需提供口試委員之email與交通費證明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與委員聯絡後續匯款事宜。

 

繳交考試成績單與紙本論文

  • 當學期口試完畢者,請於學期結束前一週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所辦,以俾於期限內送達註冊組。
  • 學位論文紙本之繳交期限為舉行學位考試日的次學期開學前最後一個工作日,逾期未交論文紙本且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
  • 112學年度後論文電子檔上傳審核流程操作,請參閱圖書館說明
  • 應上傳文件

 

注意事項

  • 口試委員若需要身分審核者,需於口試前一個月繳交口試委員簡歷、選擇口試委員之緣由至所辦,將於所務會議進行審核。
  • 實體口試者,如需借用教室,請提前兩週至所辦確認可用之教室。
  • 口試委員若需要申請優惠停車,請於口試前提供口委姓名、車號給辦公室。
  • 上述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學位考相關規定請參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

 

相關規章

(pdf格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位授予規章.pdf

 

(word格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跨專業長期照顧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學位考試注意事項.docx